第4章 气死他最好了(第2/2 页)
一名普通律师,你的眼光有待提升。”
潘笛:“还好啊,师兄是个尽职的人,对公司很操心对我也很照顾,我不会看错眼的。”
小说中,潘乐确实辞职到师兄的新律所工作,两人一起奋斗一起加班一起出差,风雨同舟,公司也从最初的两位数员工成长为拥有三位数员工的公司。
不过,不知不觉也传出了他们有一腿的绯闻。
邓霍淡漠道:“那你这潘par我以后是不是叫定了?毕竟你有师兄的照顾和操……心。”
一个“操”字,被他说得如此怪调。
潘乐觉得这人真是不长嘴,怀疑原身出轨又不直接问,偏要这样阴阳怪气。
她笑起来,不怕死道:“你要是现在想叫我也拦不住你。叫我爸爸也行。”
邓霍眉眼微动,随即身体微微前倾。
“潘乐,在我这里赚这些虚名显得你太急功近利和好高骛远了,等你一个月的创收轻易地达到了千万级别以上,自然会有人尊称你一声大律师的。”
被称为潘乐的她心里忍不住腹诽,她本意只是想开个玩笑,倒不想他连这个亏也不吃。
她正准备回击他,阿姨刚好端了她的早餐上来,她接过说了谢谢,转过脸时,对面的邓总已然拂袖而去。
阿姨因为不清楚par(partner)是指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的意思,听得一脸懵逼,可还是知道这对小夫妻在吵架。
她肩负着劝架的重担,在旁说:“太太,和气生财嘛,夫妻俩有什么好吵的?”
潘笛耸了耸肩,毫不在乎道:“气死他最好了,这样我还能分到些家产。”
话音一落,阿姨错愕。
潘笛也被自己这话吓了一跳。
还未走远的男人停下脚步回头,眼光穿透空气,瞥了她一眼。
他没说什么,很快便极为冷静地收回视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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